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
QING TONG XIA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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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 TONG XIA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检 察 院 工 作 报 告
---2016年10月28日在青铜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任少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3年以来的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四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四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构建和谐青铜峡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坚持宽严相济,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始终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工作首要任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13年以来,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10 件539人,提起公诉738件1007人。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39人,提起公诉47人;批准逮捕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139人,提起公诉190人。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因邻里纠纷、家庭琐事引发的轻微刑事犯罪及初犯、偶犯、过失犯等,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11人,不起诉86人,体现司法公平公正。
有效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认真落实办案风险评估、案件释法说理、刑事和解等机制,引导和帮助当事人化解积怨,做到“案结事了”。2013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248人次,妥善办理信访121件次。办理司法救助18人,发放救助金14万元。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努力减少矛盾燃点,切实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全力做好重大政治活动、节日期间维稳工作,连续多年实现涉检“零上访”。加强服务型窗口建设,建立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四位一体”信访平台,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和满意度评价系统,畅通和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做好涉检网络舆情研判、预警和处置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控申举报接待室连续两次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称号。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管理措施,积极开展“法律六进”、“综合治理宣传月”、举报宣传周等活动50余场(次),引导群众增强遵纪守法意识。认真开展“下基层”、 “三同”锻炼、“六帮六送”等活动,了解社情民意,切实解决问题。出资19.6万元,先后帮助瞿靖镇新民村、银光村新修道路11公里,帮助包扶企业、镇村、社区、卫生院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与10名留守、孤残儿童建立长期结对帮扶关系。全面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成立吴忠市首家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办公室,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工作的监督,有效预防和减少再犯罪。扎实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专项检察活动,依法审查监督特赦未成年罪犯25名。我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成效显著,被自治区妇联表彰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被市委政府表彰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二、坚持惩腐肃贪,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重拳出击打击职务犯罪。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主动作为,重拳出击,持续保持惩治犯罪的高压态势。 2013年以来,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42件52人,渎职侵权案件4件8人,其中大要案29件37人,查处县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9人,查办涉及城市管理、土地转让、民生工程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0件。起诉后,案件均被人民法院作有罪判决。依法查办了市水务局原局长姚某某受贿52万元案件、市史志办原主任王某贪污20万元案件、渭沙物流园“8.28”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52万元,社会反响强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连续四年平稳健康发展,在吴忠市检察院考核中位居前列。
多措并举共筑防腐堤坝。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扎实推进“黄河预防工程”专项活动。每年确定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同步预防,着力加强重点案件个案预防、重点工程专项预防和重点行业系统预防。2013年以来,共开展预防警示教育54场次,预防咨询74次,向发案单位发出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检察建议39份。加强对职务犯罪特点、规律的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对策建议55件,均被采纳。撰写案件剖析和调查报告39篇,其中,撰写的《青铜峡市水务系统职务犯罪案例调查分析》得到自治区检察院、吴忠市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并在全区、全市转发。拍摄的廉政短片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三等奖。与中电投宁夏铝业能源有限公司签订《检企共建协议书》,在大唐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在市区中心建成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广场,与市委党校联合建立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平台,多角度、深层次营造全民反腐的良好氛围。提供行贿档案查询2206次,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预防,对我市近五年的扶贫资金进行底数摸排,实施动态监管。预防工作连续三年位居吴忠检察系统第一。
三、坚持宪法定位,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着力促进严格公正执法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以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为目标,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着重加强对立案、侦查活动及执法不规范等问题的监督。2013年以来,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5件31人,撤案25件34人,依法纠正漏捕20人,漏诉24人,遗漏罪行25起,监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50件(次)。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有效开展量刑建议工作,量刑建议采纳率87.23 %。坚持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促进审判裁量权的规范公正。运用抗诉等方式对刑事裁判案件予以监督,共抗诉4 件10人。
强化民事行政监督。加强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的监督。2013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59 件,向市法院和相关行政执法单位提出检察建议40件。积极开展民事督促起诉工作,通过办理督促起诉案件,督促行政执法单位收回国有资产7500余万元。创新办案方式,通过运用调查核实权确保检察建议采纳率的经验做法在全区检察机关推广。办理的一起怠于履行职责检察建议案,被评为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件。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积极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牵头召开全市工作推进会,多家行政执法单位与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对接。2013年以来,共受理行政执法机关备案审查案件156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罪案件线索6件6人。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专项检查7次,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等活动。坚持以监督促管理,注重结合办案发现社会治理漏洞,针对怠于履行职责、工程招投标、国有资产催收、许可证审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进依法行政。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取缔一个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环境污染经营点,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经验做法被自治区检察院在全区推广学习。
四、坚持先行先试,积极稳妥推进司改试点 ,着力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扎实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2015年,我院被自治区党委确定为宁夏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探索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人员职业保障、人财物自治区级统一管理四项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后,在全面摸底、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严格依照自治区检察院检察官遴选程序,前后两批共23名同志被遴选为员额制管理检察官,根据分类改革要求,31名同志被确定到检察辅助岗位工作,9名同志到司法行政岗位履职,确保改革有条不紊,队伍思想稳定,工作有序进行。
探索构建现代检察权运行体系。按照“权责统一、权责明晰、权力制约”的权力运行原则,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司法办案关键环节,研究制定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暂行规定(试行)》、《检察官权力清单(试行)》等制度规定,明确了各类人员的权力清单、权力界限,推进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整合办案资源,将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向办案一线倾斜。从2015年11月26日起,已开始稳妥推进检察官执法办案新模式,各业务部门共办理各类案件259件,其中员额制检察官办理227件,占总办案数的87.6%。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得到了区、市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
五、坚持内外兼修,积极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着力推进执法司法公开
接受外部监督更加主动。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向市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检察工作的重大方针、重要部署,及时办理回复市委、人大的决议事项、交办案件和意见建议,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联络机制,积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每年开展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多次接受吴忠市、青铜峡市人大、政协对我院各项业务工作的专项调查和视察。
强化内部监督突出实效。坚持以案件质量为中心,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目标,以检察机关持续开展的“规范执法活动年”、“案件质量提升年”为抓手,促进自身公正廉洁执法。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若干意见》,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建立案件管理新模式,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使执法过程可视、可控、可查。强化案件评查工作,对评查出的不规范案件逐一剖析,及时整改,整治执法不规范“顽疾”。
深化检务公开效果明显。顺应司法民主与公开潮流,不断充实检务公开内容,拓宽检务公开载体。聘请20名检务公开评议员和30名执法执纪监督员,参与案件审查,促进公正执法。全面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着力打造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案件信息、终结性法律文书及执法办案流程等。有效发挥检务大厅业务咨询、检务宣传、控告举报申诉受理、律师接待等“一站式”服务功能,自觉接受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建立舆情引导及应急处理机制,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公开听证评议,召开案情通报会,及时消除公众质疑。充分发挥检察门户网站及“两微一博”作用,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区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工作现场会在我院召开。
六、坚持强基固本,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夯实自身发展基础
思想政治建设得到新提升。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为载体,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专题辅导、心得交流、征文论坛等学习形式,不断加强队伍思想理论建设和党性教育。大力加强党组班子建设,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推行党组例会制度,牢牢把握党组引领检察工作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以培养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加强班子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坚持党组中心组、检委会学习制度,不断提高领导谋划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抓工作带队伍的能力。
纪律作风建设得到新强化。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强化问题导向,贯彻整风精神,坚持从严治检,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准则》、《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规章制度,建立检察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对执法行为、检风检纪、公务接待、警车使用等方面督察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和内部监督管理,切实解决检察队伍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文化建设促作风转变,举办“道德讲堂”、“读书月”等活动,完善廉政文化墙、图书室等文化阵地,积极营造良好的检察文化氛围。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岗位廉政风险防范预警、问责机制,杜绝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队伍素能建设得到新加强。2013年以来,共招录本科以上学历年轻干警14名,其中研究生学历1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6名,队伍的年龄结构和知识层次有了明显改善。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为目标,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先后选派68名干警“走出去”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各类业务竞赛和评比活动,在吴忠市检察机关组织的规范执法、侦查监督等检察业务竞赛和全体干警在线业务考试中,我院均名列前茅,先后有38名干警获奖,有3名干警被评为“全区检察人才”,1名干警被授予“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优秀办案人”、“全区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检务保障建设得到新推进。开展电子检务工程信息化建设。筹资120万元对办案工作区进行升级改造和设备更新,全面改造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投资36万元完成电子档案室建设,并顺利通过了自治区档案局档案规范化管理达标评估验收,成为青铜峡市首家实现自治区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的单位。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通过了自治区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的现场测评。加强驻看守所检察室基础设施建设,全区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观摩会在我院召开。规范公车管理,提升服务效率,经验做法被自治区检察院转发全区推广学习。
各位代表,2013年以来,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业务工作整体推进,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检务保障明显改善,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司法改革稳步推进,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的有力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长期以来支持和关心检察事业的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四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抓住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有利契机,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今后主要工作任务
未来五年,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以及“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的关键时期。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宁夏”建设布局,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队伍建设,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面建设实力、活力、魅力、和谐、幸福青铜峡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我院将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做到明确“一个目标”:即加强基层院建设,积极争创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抓住“两个重点”:即执法办案、司法改革。突出“五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更加主动地服务全市发展大局。深刻认识检察工作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责任,明确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方向目标,着力找准检察机关服务法治经济、法治社会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维护稳定为先、促进公正为先、法律服务为先、预防犯罪为先,认真贯彻落实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更加有力地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正确把握检察改革定位,适应检察工作发展需求,把创新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扎实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人员职业保障、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等试点工作,努力当好改革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以司法公开透明和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为重点,深化检务公开和执法办案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渠道,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体系。
(三)以惩防职务犯罪为抓手,更加有效地营造廉洁政治生态环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进一步转变职务犯罪侦查理念和侦查模式,坚持“苍蝇”、“蚊子”一起打;贪贿、渎职一起办;受贿、行贿一起查;力度、质效一起促。突出查办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积极推行预防职务犯罪约谈制度,加强廉政共建,充分运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检察建议、预防报告、建立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向全民预防、精准预防、深度预防转变,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四) 以严格公正司法为取向,更加充分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重点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着重在拓展监督范围、丰富监督内容、提升监督效果上下功夫。积极探索落实督促纠正行政违法、开展民生领域公益诉讼活动,加强对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涉及公共安全监管的法律监督,切实防止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 坚持以“五个过硬”为要求,更加扎实地抓好检察队伍建设。严格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期政法队伍“五个过硬”的要求,坚持不懈地加强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强执法素能建设,进一步提升规范执法能力水平。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升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进一步提高检务保障水平,促进管理科学化信息化,夯实检察工作根基。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和工作机制,增强检察工作软实力。
各位代表,“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决心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全面谋划,主动作为,凝心聚力,忠诚履职,在新的起点上推动人民检察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实力、活力、魅力、和谐、幸福青铜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